(原标题:法兰泰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了召开通知。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14:00在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3名,代表公司股份165,361,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20%。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