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召集,于2025年5月26日在德阳市银鑫·五洲广场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3,386,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671%。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