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6,719,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10%。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