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