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管理,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真实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并通过股东会审议,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持续督导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