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明确其职责权限,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会议筹备组织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如细则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