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或在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规定内容的情形。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经营信息等,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时,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相关信息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归档保管10年。未获批准的暂缓、豁免披露申请,公司应及时按规定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