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一重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5点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中国一重总部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朱元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点至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名,持有公司股份4,387,080,6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97%,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4,380,563,888票、反对6,516,775票、弃权0票。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字,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