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大洲A: 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魏莱、唐艺娟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5人,代表股份87,002,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81%,全部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6,012,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9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提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中,第4至6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5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所有提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大洲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