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魏莱、唐艺娟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5人,代表股份87,002,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81%,全部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6,012,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9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提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中,第4至6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5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所有提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