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成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办法指出,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且不得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或为前十名股东。独立董事每年应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董事会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其享有知情权和资源支持。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办法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