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订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考核对象包括正副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资料及筹备会议。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