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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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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变化进行核查。恒丰纸业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锦丰纸业100%股权,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丰纸业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稳定,交易相关方主体资格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已取得恒丰纸业及交易对方的多项授权和批准,包括恒丰纸业董事会决议、国资有权机构备案等,但仍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国资有权机构、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批准。标的资产为锦丰纸业100%股权,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锦丰纸业及其子公司业务资质、主要财产、税务、环保等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恒丰纸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服务机构具备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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