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事项。报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独立董事包括马知方、蒋苏德、倪宣明和田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