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宏气体: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中运输设备的采购及运营。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已投入12758.26万元,投入进度为27.15%。公司将以无息借款方式向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7500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金宏物流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此举有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