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资料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15点00分在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9,922,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942%。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