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