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信达律师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5月13日和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2月22日至2026年2月2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9亿元,符合业绩考核目标。10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可归属数量为29.295万股。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共计23,9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2025年5月16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授予价格调整为27.61元/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