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数为339,932,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57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审计机构、融资授信总额度、对外担保计划、出售股票资产、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修订薪酬及考核相关制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等15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了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