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监事会部分职权。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提议召开股东会、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委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记录需存档。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