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11:00在福田汽车106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0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94,226,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1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25年度独立董事费用预算的议案。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