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业务创新及新型市场拓展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监控和检查。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或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委员可以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