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非主营业务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协议主要内容。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承诺的投资计划进行,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