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电南自: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6月10日,因此将于2025年6月10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为21.88%,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9.29%,均高于目标值。10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为A/B,可解除限售股数为4,536,882股;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为C,可解除限售股数为132,868股。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13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669,75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