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34.97万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3.6%/年计算,按季结息、按年付息,湖南信东有权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分期还本付息,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息至每笔借款实际归还之日止。在湖南信东实现销售回款后,在保障开发所余资金的前提下,在借款期限内,湖南信东按其借款额及时无条件一次或分次归还。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在授权额度内,经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后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