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麒盛科技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为5,49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交易总金额为74,963,0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因此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调整。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9,162.1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6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2.44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2.4415元/股,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
综上所述,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