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润天睿: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化能源”)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嘉化能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说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91,045,207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的股份44,165,685股,即以1,346,879,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69,375,904.4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已完成的2023年和2024年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44,165,685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申请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基数与股本总数差44,165,685股。公司根据实际分派和虚拟分派两种情况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结果显示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