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授予限制性股票6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485%,首次授予630万股,预留30万股;授予股票增值权14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5406%。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授予价格为8.05元/股,不低于公告前多个交易日均价的50%。归属和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以营业收入增长率为考核指标,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