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及退休原因离职,且公司2024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39.913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3,486,737元减少至303,087,602元,总股本将由303,486,737股减少至303,087,602股。公司董事会将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联系人:郭宗鹏卜晓龙,联系电话:0952-3689323,传真:0952-3689589,电子邮箱:12013540@ceic.com,邮政编码:75320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