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顾家家居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顾家家居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导致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顾家家居股份增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4,281,493股,发行价格为19.15元/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99,699.06万元。本次收购前,盈峰睿和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9.42%股份,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7.37%股份,实际控制人不变。收购目的为推动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本次收购已获顾家家居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盈峰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