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公司A30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股东代表105人,代表股份176,79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509%。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2025年度董事薪酬》《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监事薪酬》等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