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独立性,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调。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