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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 关于柳钢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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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柳钢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0日10:00在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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