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方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会,并就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意见。
股东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AJ座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股东会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现场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08,75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544%。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合并结果显示,共有172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68,324,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49%。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议案8和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最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方达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