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盛制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等。选聘流程由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参加选聘的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审批。制度强调选聘过程中不得设置最高限价,审计费用调整需合理说明。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事务所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拖延审计工作等。公司每年应披露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选聘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