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本规则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发出,紧急情况下不受此限。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