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加情形;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持有人范围;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股东、管理层及员工长期利益一致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