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柏坤见证字2025第06号。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5: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57,430,976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6名,代表股份28,340,374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工资总额决算、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公司申请202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等议案。未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