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法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内外相关人员。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对于重大事项,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对内幕信息的流转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信息在最小范围内流转。违反规定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的人员将受到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