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就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0日14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9人,代表440,947,196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60.814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确认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