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受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0日在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提前20天公告会议详情。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持有公司股份215,476,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86%。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银行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委托理财计划等。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