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机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年4月26日,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在上海东怡大酒店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人员包括2025年5月9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5月14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