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保存10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