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ESG治理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