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及运作程序。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当利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行使主持股东会、签署公司文件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