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兆易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均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表、监督财务汇报制度和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委员会需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的协调,审查财务政策及实务,并向董事会汇报。此外,委员会还负责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