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兆易创新董事会议事规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并在其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书面发送,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做记录并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