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兆易创新股东会议事规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制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透明度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