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显示,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1名激励对象因到龄退休、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9,602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历次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调整后公司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463,738.88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注销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