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8日,为期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条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