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1月27日和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35.27元/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41.86元/股;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2,367,867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285,71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月29日,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4.21%,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1.73%。此外,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8,50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另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50股限制性股票也将作废失效。